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指出:“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,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”。而实际操作过程中,也存在一些特殊现象,出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的原始凭证,则不加盖公章。如:飞机票、船票、火车票和和汽车票等一般都没有公章。
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,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。收到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单位以分割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。根据规范要求,所有记账凭证都必须附原始凭证,只有两种情况例外:结账的记账凭证,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。
复印的原始凭证可以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吗?根据规定,复印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。原始凭证丢失的应按规范的具体规定办理。
记账凭证装订的厚度如何把握?中对记账凭证的装订厚度没有作具体的规定,一般3厘米为宜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能作为调账的依据吗?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,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。
在合计处理中,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红色墨水?根据规定,下列情况可以使用红色墨水: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,冲销错误记录。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,登记减少数。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,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,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。